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操作?怎么赔偿?
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并不少见,很多公司认为员工在试用期内,因此可以无理由终止试用,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,但这其实是违反了劳动法的,求职者也有权要求赔偿。所以,了解劳动期内解除合同的规定和操作,是职场生涯开始的第一课。
以下4种情况,用人单位是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:1.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;2.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;3.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;4.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;
符合其中一条,用人单位即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,但劳动者若能证明公司非法解除合同,用人单位则要面临赔偿。
法律虽赋予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,但也需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,不得随意为之,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程序规定:
(1)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,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,采用书面形式,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。
(2)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,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,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。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,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。
如果在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企业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。一般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。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来计算,还在试用期内六个月以内的,按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,那么最后的赔偿金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。值得注意的是,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6个月的平均工资,按应发工资计算,而不是该城市最低薪资标准。
作为求职者和劳动者,谁都不想和用人单位闹到申请劳动仲裁的地步,毕竟职场是个圈,大多数时候都能好聚好散,但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“试用期不合格”就开除员工,就会给员工带来不必要的损失。所以,初入职场的小白一定要了解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范和流程,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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